永州东安纪委监察局:健全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
2010-05-28 16:59:0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红网 | 编辑:admin | 作者:李顺利 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2369

  近年来,永州东安县纪委监察局努力践行基层工作法,以制度建设为抓手,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自身建设全过程,逐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,真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、按制度办事、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。
  
  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,强化领导班子制度建设
  
  一是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。东安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理论和业务学习,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。保证中心组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,每次学习做到了“七有”,即有计划安排、有中心议题、有主讲人、有学习资料、有学习笔记、有心得体会、有检查评比。平时加强理论自学,做好学习笔记,并要求每个班子成员结合工作,每年撰写1—2篇理论文章,年底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,对理论文章进行评比。
  
  二是建立健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是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。东安县纪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。会前,定好主题,并广泛征求委局各室主任及其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,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,书面报告常委会,并及时向市纪委监督检查室和干部室报告,邀请他们派员参加;会中,每名常委要对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批评和自我批评;会后,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,连同会议记录及时报送县委和市纪委。每次民主生活会主题明确,重点突出,气氛热烈,从不泛泛而谈。近3年来,通过民主生活会解决实际问题30多个,提出整改意见150余条,多次消除误会、化解矛盾、增进团结,真正成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监督的良好平台。
  
  三是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。按照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的原则,制定了《东安县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》和《监察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》,健全完善了纪委常委会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,实行每周一次书记和局长办公会议、两周一次常委会例会制度。
  
  以全面提高整体素质为核心,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制度建设
  
  一是建立健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。年初制订计划,机关每周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学习,及时学习理论热点,把握前沿动态,每月进行一次业务理论讲座;确定讲学人员和讲座内容,一年内领导班子和室主任每个人必须主讲一堂,讲座前精心准备,讲座之后一起展开讨论,品评优劣得失,促进共同提高。每年由机关确定两本必读书目,委局干部职工本人确定两本理论书籍,并做好学习笔记,撰写理论文章,年底进行检查评比。
  
  二是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。每年年初由调研室根据上级调研任务拟定课题表,各室从中选择课题进行调研,也可以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工作性质,自行选择课题进行调研。到年终时考评调研成果,并适当补助调研经费。2008年以来,东安县纪委监察局完成调研文章80余篇,在《湖南纪检监察动态》、《湖南监察》、《永州反腐倡廉建设》、《永州通讯》、《红网》、《永州廉政网》等各级刊物网站上发表理论文章30多篇。
  
  三是建立内部轮岗交流制度。加强对信访举报、案件检查、案件审理、执法监察、党风廉政、纠风、效能监察、干部工作等岗位人员的轮岗交流。以上岗位,担任同一室、单位主要领导职务5年以上,或在同一岗位工作10年以上的,一般要进行轮岗交流。2007-2008年,先后有4名纪委常委得到提拔和重用,其中3名同志提拔交流到政协、政法委、政府办等部门担任领导,1名常委提拔为纪委副书记。近三年来,全县共提拔纪检监察干部23人,交流26人,其中委局机关提拔和交流10人,轮岗5人,先后从各单位遴选9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纪委工作。
  
  以严明纪律规范行为为核心,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
  
  一是建立上下班出勤制度。制作干部出勤与去向牌,每天由办公室对干部上下班的出勤情况进行登记。同时,将《机关干部“十严禁”规定》和《机关干部自身建设基本要求》制成两块牌匾,分别悬挂在县纪委办公室两旁,不时给来往的机关干部提个醒。
  
  二是建立健全责权明晰的岗位分工制度。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,建立了相互衔接、相互制约的内部工作格局,确保对职责权力的监督。如制定了《东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职责分工制度》,对机关各室、各岗位职责、权限、纪律作出明确规定;制定了《东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规程》等。
  
  三是建立健全办案监督制度。为防止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,东安县纪委监察局抓住办案关键环节,严格把关,制定了《东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程序暂行规定》,从案件管辖、举报线索登记、受理初查到案件处理、申诉复查、审理归档,每个环节都作出了具体而严格的要求。同时还制定了《“两规”陪护工作规定》、《“两规”点应急预案》等制度,做到“五严格”,即严格使用权限、严格把握条件、严格报批备案、严格工作纪律、严格办案工作责任制。
  
  四是建立健全内部制约的工作制度。在开展信访工作、纠风、执法监察,或外出调查、办事等工作中,县纪委监察局都建立内部制约机制。如建立了信访工作10项制度,其中包括首访责任制、干部下访制、双向承诺制、办理公开制、限时办结制等,规范了信访办理程序和纪律。
  
  五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。在具体办案工作中,东安县纪委监察局确立了“领导包案、专人负责、分级管理、一包到底”的办案责任制,一级监督一级,一级向一级负责。如发生错案或其他失误,造成严重后果的,按照有关规定,除了追究直接责任人、办案责任人的责任外,室主任、分管的领导也应负相应的领导责任。对办案安全工作实行“一票否决制”,对出现安全事故的,除扣发有关责任人员全年奖金外,还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和提拔使用。


『作者:李顺利』
『责编:张明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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